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教财〔2012〕6号)、《教育部关于规范和加强直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的若干意见》(教财〔2017〕9号)、《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财资〔2020〕97号)、《北京交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校发〔2017〕30号)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院国有资产的管理,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完整,研究院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2025年度固定资产盘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盘点范围和基准日
1.盘点对象:研究院各部门。
2.盘点范围:房屋及构筑物、土地、办公设备、教学仪器设备、实验设备、家具等。
3.盘点基准日:2025年10月31日。
二、盘点工作内容
1.工作内容
(1)账账核对:资产台账与财务账核对;
(2)实物盘点:资产台账与实物盘点。
2.工作安排
根据研究院“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资产管理体制,成立专项工作组,由资产管理部统筹,联合各部门组织实施,具体安排如下:
(1)盘点工作要求
固定资产年度盘点是研究院国有资产管理的核心工作之一,事关国有资产安全完整与规范使用,各资产管理使用部门须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本次盘点工作。请各部门严格按照研究院总体部署与统一标准,明确任务、细化工作、压实责任,安排专人做好盘点工作。在盘点过程中须坚守实事求是原则,做到全面盘点无遗漏、表格填报标准化、数据统计精准化,确保盘点结果真实反映资产实际状况。
(2)盘点工作具体安排
研究院资产管理部负责总台账管理、跨部门协调及盘点工作全程督导。各部门先行开展全面自查盘点,逐台逐项核对资产名称、型号、数量、存放地点、使用状态等信息,规范填写《固定资产盘点登记表》;盘点工作小组负责收集、整理、汇总数据,同步完成《固定资产账账核对表》和《固定资产实物盘点表》的填报工作,表格纸质版报送至资产管理部(行政楼207室)。
(3)盘点工作总结
各部门对本部门的自查盘点结果进行初步核实后;资产管理部将组织盘点工作小组对研究院全部盘点结果开展最终核实。后续,资产管理部将盘点相关资料整理归档,并针对盘点中发现的重难点问题,进行全面复盘分析,精准制定整改措施,编制《资产盘点总结报告》,健全固定资产长效管理机制。
三、时间安排
1.盘点工作时间:2025年11月10日至2026年1月16日。
2.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1月19日。
联系人:王校跃,电话:2686246,邮箱626163@bjtu.edu.cn。
附件(可点击下载):1.《固定资产盘点登记表》
北京交通大学唐山研究院
2025年11月6日